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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慶區(qū)什字 上、下街及濱江大道片區(qū)老舊小區(qū)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名稱)施工 一 標段
補遺書一
各潛在投標人:
3、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專用格式條款 11.1 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市場價格波動是否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否”修改為“(1)①從招 標基準日(指投標截止日期前28天)到工程竣工期間,人工、材料(除可調價材料外)除政策性調整外的價格變動。②可調價材料價格波動與基準價相比在約定幅度 以內的,材料價格不作調整(本合同約定幅度為:三大主材包括:鋼材/商品砼/水泥/價格調整波動幅度為±3%以內(包括3%)的;三大主材包括:磚、河沙、碎石價格調整波動幅度為±5%以內(包括5%))。③合同履行過程中,若招標工程量清單中的最終實際完成工程量與招標工程量清單存在增減,綜合單價不作調整。(2) 可調價材料的調整辦法:可調價材料價格波動,以南充市《工程造價信息》公布的施工期內南充市市場信息價,波動幅度在合同約定幅度以內的,材料價格不作調整; 波動幅度在合同約定幅度以上的,調整超過基準價合同約定幅度以上的部分。南充市《工程造價信息》上沒有的單調材料品種,以承、發(fā)包人雙方核定的市場價格按實計算。材料耗量以承包人投標報價書中單價分析表所取定的耗量為準,但不得超過2015《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相應項目規(guī)定的耗量,如超過則按定額耗量計算。”
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請以重新上傳的招標文件為準。
南充市順慶區(qū)人民政府中城街道辦事處
2025年09月19日